对“非常规性会计行为”的界定
上市公司非常规性会计行为,人们往往自然联想到“做假账”;说其“假”,原因在于这类假账提供的是一种失真的会计信息,与会计准则相违背,如果将企业会计信息的生产、提供过程看作是企业在会计方面的行为过程,不难发现假账所披露出的失真信息,是由企业会计行为造成的。然而并非所有的会计行为都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鉴于这一原因,将会计行为分为两种:常规性会计行为和非常规性会计行为。
常规性会计行为可以简要表述为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处理真实或高度仿真会计信息的原貌;与此对应,非常规性会计行为则是指会计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处理偏离了信息的原貌。通过对这两种会计行为的界定,我们可以推断会计信息失真是非常规性会计行为导致的结果。
非常规性会计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无非是让企业的财务报告更好看,修饰性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当然,美化报表的方式上既可以是夸张性的放大,也可以是夸张性的缩小。在会计作假成风,普遍遭人唾骂的时候,专门研究会计信息失真和财务报告粉饰的理论文章也时常见于报刊。这些文章的发表对于人们识别财务报告粉饰,认清财务报告粉饰的危害,以及应如何防治财务报告粉饰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美中不足的是,几乎所有的文章都未能正确区分两类非常规性会计行为——财务报告优化与财务报告粉饰——的异同,把二者都笼统的作为了批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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